职能: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;对全市药品(包括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、诊断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、医药包装材料等)的研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。
科室: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、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科、药品市场监督科、医疗器械科、药品稽查科、人事教育科、财务装备科、法规科、机关党委(纪检监察室)等10个科室,另设审批科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,下设直属事业单位市药品检验所